苗族丧葬形式,在历史上很复杂。见于记载的有洞葬、悬棺葬、土葬、树葬等数种。
传统洞葬习俗
洞葬:即人死入棺之后,要把灵柩停放在天然的溶洞里。这类葬法主要流行于惠水、龙里、贵定、平塘、都匀、独山、罗甸、平坝、长顺、紫云、望谟等县的部份苗族中。近几年来在民族考古研究中发现了这类葬法的大量遗址。洞内灵柩从魏晋南北朝起到明清两朝止,历朝皆有,以唐宋至明代的为最多,但迟至明清时期方有记载。长顺县交麻乡的天星洞,平坝县的棺材洞,是其中几大大型的洞葬群,除朽榻不可计数外,可辩认的灵柩在百具以上,多的达五百余具乃至千余具,而且都是头东脚西方向陈列。这类葬式今已绝迹。
悬棺葬:即人死入棺后,把灵柩存放在悬崖绝壁的缝隙中,或在悬崖上打洞插上木桩,将灵柩横放于上。早在唐代,五溪地区就有这类葬式的记载。明代时黔中南地区苗族还普遍实行这种葬法。清代时逐渐减少以至消失。到抗战前仅有个别人家保留这种习俗。
土葬:很早就有,有木棺,也有石棺 (黔中地区) 。葬式有顺葬和横葬两类。横葬是一 种极古老的葬俗,头东脚西,过去主要流行黔西北、黔北、川南的苗族中,现在还有部分人家采用这种葬式。
树葬:是人死后用树皮包起来裹起来挂在树上,这在 《隋书. 地理志》 有记载,今大部份地区已绝迹,仅个别地区对非正常死亡者采用。
其他丧葬习俗
老人临终时,一般要烧 「落气钱」,有的要放在火塘边落气,这显然是受了汉族的影响。人死后一面以鸣枪、放炮为号,通知全寨;一面派人通知舅家及亲朋。还要给死者剃发、沐浴,换上寿衣,停尸于堂屋中,供亲属吊唁。惠水地区要把尸体停放在竹席上,挂于堂屋中柱横梁上,离地五六尺。这可能是古代悬棺葬的一种变异。
停葬期间,亲人亲族都来哀悼,妇女的 「哭丧」 尤为哀恸,全村全寨的妇女,即使与死者毫无戚族关系,都要集体前来哭丧,极尽悲痛之情。旁 [边] 边的男 [人] 人从无论老少,也感动得嘤嘤而泣。
尸体入棺前,黔东南地区要将几钱碎 [银] 银含于死者口中,作为死者灵魂回东方故土的 「路费」,称为 「买水钱」 。
在停丧期间还要请祭司给死者 「开路」,交代亡魂去处,从开天辟地讲到伏羲兄妹造人烟,历述祖先来源和迁徙经过,要亡魂随着祖先迁来的路线按站逆行,回到本民族发祥地的东方故土,和祖先亡灵欢聚。
出丧时,孝子拿着弓箭或刀剑在送丧队伍前面 「开路」 。意在表示祖先是辟山开路,披荆斩棘、除魔隆怪而来,所以老人亡故,亦要为其扫除障碍,使亡魂能顺利回到祖先故地。
墓地一般是请风水先生选定。黔东南地区有的是葬在家族公墓里,有的不择地。葬具普遍用木棺。葬式主要是顺葬,即头朝山梁上方,脚朝下方。望谟、罗甸一带还保持了头朝东方的古俗。
娄顺地区部份苗族还有 「停丧待葬」 的古俗,即灵柩出丧停放在山中数年以后才入土。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中国苗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