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姐歌谣源于宜州,在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广。在当地壮族人民的概念中,所谓的歌圩中的歌就是指刘三姐歌谣,并每年阴历三月三都要举办 「三月三」 歌节来纪念这位歌谣天才刘三姐。
相传刘三姐生于唐中宗神龙元年 (703 年),从小聪慧过人,能歌能唱,被视为 「神女」 。刘三姐 12 岁即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以歌代言,名扬壮乡。他与同村的卖柴歌手李小牛相爱,财主莫怀仁以触犯礼教之名,把他俩捆绑扔下河里,李被淹死,三姐飘到柳州,被老渔民救起,并收为义女。后来,刘三姐在柳州唱歌又唱出了名,莫又请来三个歌手与刘三姐赛歌,大败而归。莫恼羞成怒,叫打手把刘三姐捆绑装进猪笼,沉入河底。三姐死后,人们在她坟前供祭两条大鲤鱼,祭间坟墓裂开,三姐跳出来骑着一条鲤鱼上了天,另一条鲤鱼变成了 「鱼峰山」 。现在在此山上有刘山姐的汉白玉雕像,洞内塑有男女对歌的群雕。
刘三姐歌谣大体分为生活歌、生产歌、爱情歌、仪式歌、谜语歌、故事歌及创世古歌七大类。歌谣具有以歌代言的诗性特点和鲜明的民族性,壮民族的日常生活及婚丧嫁娶等各种节庆礼仪中要演唱刘三姐歌谣。歌谣传统脉络清晰,代代相传,构成壮族独有的一种群体性思维方式,是他们在长期生产生活的实践基础上形成的集体意识和观念。
刘三姐歌谣的精神内核是壮族文化,外在形式借助汉族文化来展现,使之成为多元文化交汇相融的象征。 1961 年,新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也是最为成功的音乐风光故事片 《刘三姐》 在国内外公映,吸引了世人注目。 2004 年由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编导的 《印象・刘三姐》 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大大增强了刘三姐歌谣的影响力。 2006 年刘三姐歌谣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编号:Ⅰ-23
类别:民间文学
申报地区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