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斯坦」 为维语,意为 「叙事长诗」 。维吾尔族达斯坦,是维吾尔族历史悠久的一种民间弹唱长篇叙事诗,弹唱所用的曲调,借用了维吾尔族古老的大型音乐套曲 「木卡姆」 中的选段。维吾尔族达斯坦诗文篇幅长,容量大,讲述了完整的故事,塑造了生动的人物,在说唱文学中独树一帜。
维吾尔达斯坦最早流传于公元 3 世纪至 7 世纪民间,那时的名字叫 《阿里甫·埃尔吐额阿》,主要歌颂维吾尔民族英雄埃尔杜额阿的英雄事迹,是维吾尔族人民运用民间艺术形式达斯坦,表现英雄人物的源头。
根据维吾尔族达斯坦的内容和形式,可分为 「英雄达斯坦」 、 「爱情达斯坦」 、 「历史达斯坦」 和 「江那麦」(宗教达斯坦) 等类型。
「英雄达斯坦」,篇幅较长,反映生活广泛,它主要取材于维吾尔民族的重大历史事件和英雄传说,描述维吾尔民族优美的神话传说、英雄人物的战绩、部落和部落、民族和民族之间的战争。如著名的诗作 《乌古斯传》,第一部分完整地叙述了民族英雄乌古斯从诞生到成长,最后登上可汗大位的历程;第二部分描写了乌古斯可汗南征北战的英雄事迹。作品中广泛地表现出古代维吾尔人民创世神话、民族起源、民间信仰、风俗习惯等,丰富多彩,生动感人。其他如 《英雄钦铁木尔》 、 《坟墓之子》 、 《玉素甫·艾合买提》 、 《阿里普阿尔图阿》 、 《鲁斯坦米》 等,都是深受人民喜闻乐见的作品。
「爱情达斯坦」,多以幻想爱情和生活爱情方面的题材为内容。表现幻想爱情的达斯坦,富于浓郁的幻想色彩,故事中的男主人公与美丽仙女相恋,他们相爱如蜜,无比幸福;思念猛烈如火,倍受煎熬。作品生动地表现他们爱情的曲折多变,命运多蹇,把爱的甘冽与惨痛,推向极致。但他们敢于面对残酷的现实,勇敢地和破坏他们爱情的妖魔鬼怪斗争。此类作品如 《卡迈尔夏与谢米斯加纳尼》 、 《乌日丽卡——艾姆拉江》 、 《赛努拜尔》 等,都深受人民大众的喜爱,流传很广。表现生活爱情的达斯坦,重在表现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以青年一代向往与追求自由爱情为歌颂对象,从而揭露了造成幸福婚恋悲剧的邪恶势力。如 《艾里甫与赛乃木》 、 《塔伊尔——祖合拉》 、 《帕尔哈德——西仁》 、 《莱丽—麦吉侬》 、 《热比亚与赛依丁》 、 《克孜里古丽木》 、 《卡库克与再乃普》 等,都是其代表作。
「历史达斯坦」,多取材于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历史人物,突出地描写历史人物的英雄作为,表现他们奋不顾身为人民利益奋斗的献身精神。其代表作有 《诺孜古姆》 、 《斯依提诺奇》 、 《阿布都热合曼和卓》 等。
「江那麦」,又叫宗教达斯坦,取材于宗教战争。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接受伊斯兰教的维吾尔族,与和田一带信仰佛教的维吾尔族之间,发生了冲突。 「江那麦」 用说唱的艺术形式,描写他们之间的战争场面,表现战争中一些首领的英雄业绩。这类达斯坦的艺术表现手法,保留了突厥语民族英雄史诗中的特点。
达斯坦的唱词散文与韵文相结合,表演时散文部分以口头语言形式叙述,韵文部分以歌曲的形式表演;叙事与抒情交融,表述繁复不已、一唱三叹;抒情感情激越,千回百转。说唱表演中,常穿插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和宗教经典,故事情节更曲折,人物形象更丰满。
演唱时,一人为主,手执热瓦甫,或都它尔、或弹拨尔、或沙塔尔等民族弹拨乐器,自弹自唱;三人助唱,手持手鼓、石片等打击乐器击节伴奏。有时,也有不带乐器的演员帮腔助唱。曲调变化有致,节奏鲜明多样。在全民性的节日、巴扎 (集市) 等大型集会上,在麻扎游览活动时,在劳动场所,都是达斯坦歌手展示演艺的大舞台。在民间各种宴会上,他们也常常献艺,说唱助兴。
维吾尔族达斯坦以民间艺人说唱方式,口口相传,代代相承,不断发展,流传下来。民间艺人,是维吾尔族达斯坦创造、流传与保存的重要传媒者。
达斯坦表演 (网)
达斯坦」 流行于南疆的喀什、和田、阿图什、阿克苏、刀郎、库车地区,东疆的哈密、吐鲁番,北疆的伊犁等地。经国务院批准,「维吾尔族达斯坦」 列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编号:Ⅰ-71
类别:民间文学
申报地区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