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族芦笙舞是传统的自娱自乐性的舞蹈。芦笙在芦笙舞中起伴奏和导舞的作用。吹笙者边吹边跳,参加者围成一圈或几圈合着芦笙的节拍起舞,依芦笙曲调 的变化而变换舞蹈动作。
男孩从七八岁就开始学吹芦笙,民谚 「谷子黄,拉祜欢,山山岭岭芦笙狂」,就是拉祜族芦笙歌舞盛况的真实写照。璀璨绚丽的葫芦神话和芦笙歌舞,造就了能歌善舞的拉祜民族。人们在节庆和婚丧嫁娶时,常通宵达旦歌舞不息。澜沧县、双江县芦笙舞已被收录在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08 年入选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编号:Ⅲ-79
类别:传统舞蹈
申报地区或单位: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文图或来源标注错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