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苗族鼓舞,是我国苗族地区最独特的舞蹈艺术,流传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内的吉首市和凤凰、泸溪、保靖、花垣、古丈等县。湘西苗鼓由鼓框、鼓皮、鼓钉、鼓槌等部件制作而成,框是用黄桑树干或杉木树干制成,皮是牛皮,钉是铁钉,槌是杉木干,有庆年、庆神两种。随着审美情趣和鼓乐承传的变化,在农历 「四月八」 、每年春节前后、赶秋、椎牛、丰收喜庆、婚嫁、迎宾客等重大活动里,苗族人民一般都会以鼓乐相迎,以鼓乐作为抒发情感的特殊方式。湘西苗族鼓舞的节奏复杂,不同节奏可以表达不同的思想感情,常见节奏有 3/4 、 2/4 、 4/4 三种,极少数人能打出 3/8 的节奏。表演时动作明快,如行云雷电,似高山流水,鼓手两手不弯曲,节奏重且有力。为营造更为活泼的气氛,苗族鼓舞除敲边伴奏外,还配上了铜锣、唢呐、土号等乐器,大型活动时还加二胡、三弦等乐器伴奏,场内气氛十分热烈火暴。尽管在苗区有很多关于苗族鼓舞的传说,但它归根结底是人们自娱自乐、自我激励的产物,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即所谓的 「艺术来源于生活」 。湘西苗族人民长期生活在荒山峡谷之间,山高人稀,过着原始农耕生活,文化知识和生产生活滞后,在社会生活、劳动生产和斗争中,人们为调节劳逸,提高精神生活,击鼓作乐,逐渐创造出 「苗族鼓舞」 艺术。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深受苗族人民喜爱的民族舞蹈艺术——苗族鼓舞,多次派舞蹈专业工作者深入苗寨村落,搜集、整理、传承、保护苗族鼓舞的舞蹈素材及表演艺术。此外,原中南民族学院聘请苗族第一代 (新中国成立以后) 女鼓王龙大姐为客座教授,专门传授苗族鼓舞。第二代鼓王龙菊兰,于 1991 年赴新加坡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表演苗族鼓舞获得极大成功。
苗族鼓舞的保护,对提高苗族人民的思想文化素质,构建和谐,培养苗族人民勇于创造,顽强拼博的精神具有促进作用。更深入地发掘、抢救苗族鼓舞,有助于中国舞蹈、中国音乐、中国傩文化的深层次研究。 2006 年 5 月 20 日,湘西苗族鼓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编号:Ⅲ-33
类别:传统舞蹈
申报地区或单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参考资料: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组织编写 《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