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是中国西南地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因其地域分布和文化发展的差异,在饮食起居、服饰特点、婚丧习俗、语言文字等方面有着不同于其他各兄弟民族的独特性,散发着强烈的民族特色和独特的文化魅力,彝族的婚俗就是其中的之一。
过去,彝族社会的婚姻制度和婚姻轨迹有着自身的特点,存在多种形式,总体而言,主要表现为一夫一妻制、同族内婚制、等级内婚制、家支外婚制、姨表不婚制和姑舅表优先婚制。
与其他大多数少数民族一样,一夫一妻制是彝族婚姻生活中的常态,在彝族婚姻形态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与彝族的父权制家庭有着一定密切的联系。在彝族人的婚姻中,男女双方举行了一系列的缔结婚姻的仪式后正式成为夫妻,除幼子外,都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组成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在以前,部分贵族统治者和富有者中也存在一夫多妻的现象,但现如今彝族婚姻家庭中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
新中国成立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实行的严格同族内婚制,婚姻只能在本民族内部订立,不同民族之间严禁婚嫁即禁止跨民族通婚。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民主改革的推行,跨民族通婚的婚姻形式在彝区得到实践和认可,现如今,跨民族通婚的现象尤为普遍,跨民族、跨地区、跨国界的婚姻案例在彝区比比皆是。
等级内婚在新中国成立前的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中实行,奴隶主和奴隶及一般劳动者之间的阶级关系,是通过森严的等级形式表现出来的。全体社会成员按生产资料占有和严格的等级和血缘关系划为 「兹莫」 、 「诺合」 、 「曲诺」 、 「阿加」 、 「呷西」5 个等级,不同等级之间不允许缔结婚姻关系,特别是自视高贵和纯洁的兹莫、诺合统治阶级,不能与被统治阶级中的任何一个等级的人恋爱和缔结婚姻或发生婚外性关系,婚姻形式实行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制。
家支外婚是彝族社会普遍实行的婚制习俗,家支外婚的婚姻习俗至今亦然。彝族人民非常重视家支,通过自己的族谱来辨认自己属于哪一个家支,同一家支的人源于同一个祖先即都是一家人,所以同一家支内部严禁通婚,婚姻的选择必须在家支以外进行,否则被认为是乱伦,会受到严格的处罚,这种观念在彝族人民的思想中已根深蒂固,因此,家支外婚是彝族社会普遍的婚制习俗。
彝族严禁姨表兄妹婚,姐姐的孩子和妹妹的孩子是兄弟姐妹的关系,不能缔结婚姻,至今亦然。姨表不婚是古老的母系氏族外婚传统在彝族社会的遗俗,姨表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恋爱和性关系,都被视为乱伦,按习惯法予以处死,会受到及其严厉的处罚。
彝族实行姑舅表优先婚,即姑舅表兄弟姐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力。在传统社会中,姑家的孩子和舅家的孩子一生下来父母即为之订立婚约,姑母的女儿生下来就是舅舅的儿媳,姑家的女儿不用说都是舅家的媳妇等等彝谚就证实了这一点,彝族人民认为姑舅表优先婚可以使双方关系亲上加亲,好上加好,往往通过给双方子女订立婚约的形式使得以延续和传承。但是,现如今,随着彝区经济的发展,人们教育水平的提高,婚姻观念得到一定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不再选择和认可姑舅表优先婚,而是尊重子女的选择,让子女自己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随着彝区经济的发展,彝族一夫一妻制、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姨表不婚、姑舅表优先婚的婚制既有保留也有转变,如一夫一妻制、家支外婚、姨表不婚的婚制一直都在保留,同族内婚则已发生了转变,人们对婚制的保留和转变,反映了彝族人民婚姻观念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