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亲也称 「偷婚」,即男女青年互相交往,自由恋爱快成婚时,遭到女方父母强烈反对,男方就采取夜晚把女方偷偷接回家成亲的办法。它是苗族青年争取婚姻自由、反对封建包办婚姻制度的一种方式。
偷亲那天晚上,女方先把日常用的衣物拿到离家约半里路的地方藏起来,然后回家等待男方的到来。大约十点钟左右,男方和好朋友如往常一样到女家 「走妹」;深夜,男方告辞,女方佯装依依难舍的样子相送出门,就趁便到藏衣物的地方取出衣物一同投奔男家去了。第二天女方父母不见妹仔,才知道被男友 「偷走」 了。
第三天,新郎委派族中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带着三样 「洗脸品」(礼物),即鸡一只、鸭一只、蛋一枚,去女家向其父母报信、说情、赔礼道歉。如果女方父母收下 「洗脸品」, 说明女方家已基本同意婚事,那就顺便商讨举行婚礼事宜;若被拒绝,婚礼也就免了。往后待女方生儿育女,「生米已煮成熟饭」,女方父母也不得不同意了。
据说这种 「偷亲」 的婚俗,在苗族中流行已有几百年历史。相传很久以前,元宝山西麓有个贫苦的苗家姑娘叫蓓衣和一个叫亨九的贫穷后生相爱,但遭女方父母反对,硬要女儿嫁给山下苗霸立凶。蓓衣不愿,和亨九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由亨九悄悄接她过门成了亲。苗霸立凶知道后,带着狗腿子闯进亨九家,杀死了蓓衣和亨九。蓓衣和亨九虽然死了,但他们敢于反抗封建包办婚姻制度的精神,激励着后来千万个苗族青年。从那时候起, 「偷亲」 的婚俗便一直流行下来。
资料来源: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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