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许多禁忌观念。
日常生产生活方面。租谷出穗时,忌烧竹子发生炮响声。三都县最主要是禁雷。闻第一声春雷时,要忌动土耕种,第一轮忌七天,第二轮忌五天,第三轮忌三天,第四轮忌一天,直忌到插秧时止。水族撒秧阶段忌把糯米饭放火苗上烧。种棉花、小米时忌谈有关棉花、小米方面的话。谷子出穗期间忌竹黄。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水族则逢 「火」 日和 「金」 日不下秧,禾苗将抽穗时忌烧蔑竹。非 「龙」 日忌插秧,非 「鸡抢」 日、 「虎」 日、 「马」 日忌种玉米。父母死亡不挖地。立夏当天,忌天晴。晚上无月亮,忌种菜。
每年阴历八月下旬起至十月上旬,每逢亥日 (共四个),就是水族人民过 「端」 节的日子。过节期间忌荤腥,点灯也忌用桐油。临出远门最忌煮饭不熟和摔破碗、掉筷子。忌见大群乌鸦出现,忌飞鸟屙屎掉在人身上,忌野兽进寨,忌见孕妇,忌见异性如厕,忌猪、牛进家,忌狗一胎仅生一子、猪一胎仅生二子,忌鸡在酉时叫。忌老蛇拦道,忌见妇人梳头或梳子落地,忌蛇、蚁进家或马蜂在家做窝,家中饲养动物生仔,三天不准外人进门等。
造屋动工,忌在水书上的凶日;楼屋朝向,忌朝穷山恶水;砍伐大梁之树木,要使树木倒下时,树梢朝上,树头朝下,忌梢下头上;大梁忌被人畜踩踏跨越;盖房以三、五、七间为吉,忌盖双间房屋;忌在大门两侧开窗;开工动土、建房过程以及乔迁就居,均须选择吉日,并切忌说不吉利的话语。
婚姻方面。结婚之日忌打雷。结婚时辰未到,忌新娘进入新郎家。新娘进新郎家门时,要跨马鞍、跨火盆,忌踩门坎。同时,男家一切人都要回避,待新娘进新房后,家人才会聚问好。
生育方面。产妇未满月忌入别人家,产妇家在产后三日内也忌别人进来。若有人进来,产妇家要招待来客吃一顿饭。妇女生产,外婆来看女儿,忌进产房。产妇忌食生鸭血以及猫、蛇、蛙肉。
人生方面。按 《水书》 要求,禁 「分散日」「灭门日」「克父母日」 等凶日, 要择 「六合」 大吉大利日,新娘出阁忌打雷。新娘出阁途中如与另一新娘相遇,要绕道走,不能互踩走过的脚印。猪仔忌赠给岳父、狗仔忌送给女婿。忌孕妇入酿酒房;坐月妇女忌用手摸供祭品,三天内忌食母猪肉,鸭、鸭蛋,不让外人进门。
参考资料:
1. 刘世彬. 《水族忌雷习俗窥探》 [J]. 水家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