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由于黎族人民普遍存在着万物有灵的多神崇拜,因此,在生产生活上有很多禁忌。这些迷信多属迷信观念,对生产生活有害无益,仅可作为研究黎族社会历史的有关材料。但是,有的禁忌则是与生活和生产有着一定的联系,而且有的还包含着一定的科学道理,有的则是生活中的习惯问题,或是应注意的礼节问题等。如人们不得跨国炉灶,不准用脚踩灶,烧柴的时候需要从柴头烧起,不用火的时候只能用灰埋火或者任其自熄。如果违禁,据说灶鬼就会发怒、作乱,引起家人生病,危害生命。除此之外,黎族还有一些节日间的禁忌 。
黎族的 「禁忌」,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对受尊敬湖 6 物不许随便使用或糟蹋,因为神物本身具有 「神圣」 、 「洁净」 的性质.是不可随意侵犯的。若有亵渎行为,就被认为是违反禁忌的,就会招致不幸的。只有尊重神物,神物才会给你带来幸福。一是对危险物、不洁物和行为卑贱者,避免接触戎靠近,若违反这种禁忌.就有招致不幸的可能。黎族的禁忌习俗大致可分为生活禁忌、生产禁忌、婚姻禁忌、生育禁忌、丧葬禁忌、宗教禁忌、节日禁忌等。
参考资料:
1. 文明英、文京,《中国黎族》,甘肃:宁夏人民出版社,2012 年。
2. 刑关英,《黎族》,北京:民族出版社,199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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